《*ST开元:法院准许申请人对公司的预重整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

摘要 据悉,*ST开元收到长沙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准许申请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限为3个月,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同时,长沙中院还依...

据悉,*ST开元收到长沙中院下发的通知书,准许申请人对公司进行预重整申请。预重整期限为3个月,自通知送达之日起计算。同时,长沙中院还依法指定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