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 收缴金融许可证 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摘要 【国务院: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 收缴金融许可证 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
【国务院: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 收缴金融许可证 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稳慎推进风险处置。拓宽风险处置资金来源,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保险机构改革化险。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风险大、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保险机构,收缴金融许可证,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风险处置属地责任,强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协同推进风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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