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发布新政 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摘要 据悉,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此次征集的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兰州市政...

据悉,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公告,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此次征集的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兰州市政府选定兰州更新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并面向在兰州市全市范围内拥有已建成存量商品房、自愿参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征集。收购价格将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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