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起 北京市调整18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摘要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联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自9月21日起,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抗水通道蛋白抗体测定等1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冷湿...

北京市医保局近日联合北京市人社局发布通知,自9月21日起,北京市公立医疗机构新增抗水通道蛋白抗体测定等1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冷湿敷法等18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此举将优化医疗机构收入结构,降低患者看病成本。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医疗机构收取手术费、治疗费、诊疗费等医疗服务费用的计价单元。新增的14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包括:抗水通道蛋白抗体测定、抗去酰胺麦胶蛋白抗体测定、抗人组织转谷氨酰胺酶抗体测定、胶质纤维酸性蛋白测定、脑特异性蛋白产物9.5测定、泪前隐窝入路鼻颅底病变切除术、经皮血管内冲击波能量钙化碎裂术、弓上动脉转位术、胃空肠吻合术、俯卧位通气治疗、飞秒激光辅助操作、医学3D建模、医学3D模型打印、医学3D导板打印。

冷湿敷法等18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经皮穿刺上腔静脉滤器取出术等272项现行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废止。肝素诱导血小板减少症抗体定量检测等56项立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已制定统一价格,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市民可在市医保局官网查询新增、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相关政策。

市医保局要求,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公立医疗机构还应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通过多种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服务规范等内容,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或本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禁止临床使用的医学诊疗技术,不适用本市各项价格政策。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