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摘要 【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

【合肥:拟规定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群众关心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提升城市建设品质相关要求、增加新产业新业态匹配管控条款等方面进行明确。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养老设施宜与幼托、文化和体育活动空间结合设置,并与医疗卫生设施临近,提倡医养结合,统筹规划。新建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积、单体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住宅项目按照每百户不得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标准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占地面积较小的住宅小区,可统筹多个小区规划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新建住宅项目应按照不低于400平方米/千人标准配置室外活动场,单块场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室内体育活动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千人,室内外运动场地均按照相关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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