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底前严查机动车检验机构虚假检验及违规收费

摘要 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即日起至今...

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即日起至今年12月,全市范围将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虚假检验、违规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积极联合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行动将着力规范检验机构收费行为,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年检费”一并收取,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重点关注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情况,配合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对发现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交由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后,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撤销其检验资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共同监督格局。

此外,行动还将联合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对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机动车检验机构存在问题一年内累计记分达到12分的,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暂停其检验业务并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机动车检验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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