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布《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摘要 【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

【四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的通知》。其中提到,分类提高分险比例。银行和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分别按不低于贷款金额的20%、不高于贷款金额的80%分担风险责任。融担基金分险比例从20%提高至最高不超过40%。省级再担保机构分险比例不低于20%。有条件的省级再担保、担保机构可提高分险比例,减少市县级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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