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两部门明确资金渠道

摘要 【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两部门明确资金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

【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两部门明确资金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明确资金渠道。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安排148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资金,用于落实本通知第(一)、(二)条所列支持政策;直接向地方安排15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于落实第(三)、(四)、(五)、(七)、(八)、(九)条所列支持政策。财政部通过原有渠道安排275亿元中央财政资金,落实第(六)、(十)条所列支持政策。第(三)、(五)、(七)、(八)、(九)条涉及的支持资金按照总体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中央承担比例分别为85%、90%、95%。各省级财政根据中央资金分配情况按比例安排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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