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崧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摘要 【小崧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小崧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小崧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小崧股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6,378.84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8.85%,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彭国宇、总经理卢保山、财务总监温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相关规定。深交所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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