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近视治疗广告 不得用“降低度数”等误导消费者

摘要 6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与近视治疗相关的暑期广告提示。其中,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

6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与近视治疗相关的暑期广告提示。其中,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

暑期一直是近视治疗的高峰期,暑期近视治疗广告的主要受众是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因此,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和广告经营者需考虑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有价值的信息和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提示,在广告中不得使用“康复”“恢复”“降低度数”“近视治愈”“近视克星”“度数修复”等误导性表述,也不得冒用中医药名义或者假借中医药理论、技术进行营销。

此外,不得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以及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的。消费者需仔细辨别,避免被虚假广告误导。

市市场监管局建议家长引导青少年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以及多参与户外运动,以达到防控近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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