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今年拟建成100个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度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
京建发〔2024〕201号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办好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拟“建成100个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结合实际,现就推动任务落实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破解群众反映的物业管理难点热点问题,坚持党建引领社区治理,建设和谐宜居社区,到2024年底,建成100个环境整洁、服务规范、办事高效等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通过推动重要民生实事任务落实,以点带面,有效促进全市物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让群众住上更加舒适满意的好小区。
二、主要原则
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作用,强化对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的指导,持续健全完善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形成治理合力。
坚持提质增效。围绕物业服务品质提升,突出环境整洁、服务规范、办事高效等内容,快速响应和处理业主的需求,为业主和住户提供更加舒适、安全、便捷的居住环境,持续提高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效率和质量水平。
坚持群众满意。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重要民生实事任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补齐物业管理短板,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求。
三、时间安排
项目应具备的条件:1。由一家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且完成物业服务合同备案;2。已经成立业委会(物管会)或正在推动成立且管理具有特色和亮点的,并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3。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住宅物业管理项目“晒服务标准、晒收费标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京建发〔2023〕198号)相关要求完成公示;4。年度业主满意度调查85%以上的,并愿意交流总结推广项目服务管理经验。
7月底前,各区结合实际,在企业自评申报基础上,按照我市住宅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创建标准推荐上报任务落实项目。8、9月份,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推荐项目进行复核审查,并牵头组织市物业行业党委成员单位、行业专家、业主代表等组成评审组进行实地考察。10月份,结合2024年度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项目物业服务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核定。
经向社会公示,对于被评为群众满意的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授予“2024年度北京市住宅物业服务示范项目”标牌。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充分认识重要民生实事任务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调度,强化协调联动,将推动任务落实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争取社会各方支持,不折不扣推动任务全面落实。
(二)确保任务完成。各区要注重工作实效,将居民满意度作为推动任务落实的首要标准,通过自查自评、属地推荐、实地核查等方式,推动任务具体落实,有条件的可以引入第三方评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任务落实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区要加强对重要民生实事任务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结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最美物业人评选等活动,选树一批优秀企业、典型项目和先进个人,并发动主流媒体和行业媒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物业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2024年度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5月30日
(联系人:蒋文斌;联系电话:010-55597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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