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征求意见: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 影响恶劣等情形 从重处罚
摘要 【证监会征求意见: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 影响恶劣等情形 从重处罚】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
【证监会征求意见: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 影响恶劣等情形 从重处罚】证监会就《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行政处罚裁量应当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监管需要等因素,确保处罚必要、适当,并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和公众合理期待。对同一时期类别、性质、情节相似的案件,处理结果应当基本均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一)严重违反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影响资本市场秩序稳定,可能引发金融风险、严重危害金融安全;(二)严重损害资本市场投资者、交易者权益,影响恶劣;(三)违法行为相关事项涉及当事人贿赂情形;(四)殴打、围攻、推搡、抓挠执法人员,造成执法人员人身损害,或者限制执法人员人身自由;(五)毁损、伪造、篡改证据材料;(六)转移、变卖、毁损、隐藏被依法冻结、查封、扣押、封存的资金或涉案财产;(七)因证券、期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后五年内,再次实施同一类型违法行为;(八)其他依法从重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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