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增储煤能力约3000万吨
摘要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保障能源安全的21项具体措施。在能源储备方面,2020年新增储煤能力约3000万吨。主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发布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保障能源安全的21项具体措施。
在能源储备方面,2020年新增储煤能力约3000万吨。主要调度区域燃煤电厂正常储煤水平达到15天以上;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源投资储能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
在能源通道建设方面,加大铁路煤炭运输;提高港口通过能力;统筹电网建设,2020年完成“三区三州”农网升级攻坚任务;推进油气管道建设;稳定进口油气资源供应。
中国将密切关注境外疫情对全球能源供应链和产业链的影响,加强对供需形势的密切跟踪和研判,建立能源监测预警系统,动态监测能源安全风险,适时启动分级利用和应急机制。
(编辑邱静)
编辑:赫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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