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

摘要 本报讯(记者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

本报讯(记者吴)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满足市场主体需求。

各金融机构要忠实落实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信贷支持政策,实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国家银行应发挥主导作用,内部转让定价优惠不得低于50个基点。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普惠性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开发银行和政策性银行要落实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企业复工生产。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机构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到10%以上,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首笔贷款和无还本付息贷款的数量。鼓励保险机构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提供定向贷款保证保险产品。

必须改革和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外部政策环境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强化货币政策的逆周期调节和结构调整功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政府融资担保考核等制度,强化外部考核和激励机制。

此外,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支撑作用。企业信用债净融资比上年增加1万亿元,金融机构发行3000亿元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释放更多资源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创业板改革,开展注册制试点。优化新三板发行融资制度,引导和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聚焦中小企业创新创意企业。

编辑:叶心怡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作者信息标记有误,请第一时候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